汽车产业是湖北省重要的支柱产业。2019年,汽车规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湖北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的15.3%;汽车消费在该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占比约10%,直接带动消费超2000亿元(人民币,下同)。受疫情影响,湖北汽车消费出现小幅回落。
立足完善供应大链条、促进汽车大消费、推动产业大发展三方面,湖北日前出台了《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》。湖北省政府新闻办19日召开发布会,解读了相关支持政策。
为提振消费,湖北省政府决定,对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购买省内企业生产且在省内销售、上牌落户燃油乘用车的消费者(含经营性单位)由财政给予购置补贴,补贴标准按销售价格的3%计算。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与汽车生产所在地财政各分担一半。
此外,湖北结合实际情况,制定了落实国家关于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要求、完善新能源购置补贴政策、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、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、用好汽车消费金融等政策的具体措施。对本轮疫情暴露的湖北汽车产业供应链产业链的短板和问题,提出稳定购销渠道、加大政府采购和提供汽车消费便利措施等政策举措。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设立了“湖北特色专区”,专门展示省内公共服务领域车辆产品。
同时,湖北还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力度。2020年上半年,湖北省财政厅已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2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工作,支持该省6家汽车企业生产的4.7万辆新能源汽车争取中央补贴资金。截至目前,已拨付中央补贴资金20亿元,有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。
同时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财税支持政策。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,平缓2020年至2022年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,及时拨付中央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资金。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。
在加大营销促销力度方面,措施明确加强汽车整车、零部件产销衔接,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国际展会,提升湖北省汽车及零部件的知名度和认可度。进一步扩大武汉汽车展会的规模和影响力。用好线上直播、云端平台等新媒体,开展多渠道营销促销。
湖北还将加大政府采购力度。依法依规将省内生产的公共服务领域用车纳入协议供货范围、加入各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(电子商城、网上超市等)。相关企业生产的乘用车、小型客车、专用车辆、载货汽车(含自卸汽车)获得相关认证机构颁发的环境标识产品认证证书的,实施政府优先采购。
另一方面则是加快更新城市公共领域用车。湖北将推动城市公共领域车辆更新升级,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、环卫、邮政、出租、通勤、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。鼓励各地加大新能源汽车运营支持力度,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。
该措施还对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货车、落实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、培育特色消费市场、简化购车交易环节、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、优化城市停车管理、用好汽车消费金融等作出了相应规定。
来源:中国青年报,上游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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